訂定「臺北市政府實施內部控制制度作業原則」,自即日生效。另「臺 北市政府稽查所屬各機關實施內部控制成效作業原則」、「臺北市政府 各機關辦理內部控制查核作業須知」及「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研訂內部控 制制度一致原則」,自即日停止適用,請查照。